변호사 안현희 법률사무소변호사 안현희 법률사무소
春川地方法院 · 2022 · 二审

村集体资金不当支出返还请求,二审大部分获支持

前任村代表未经会员大会决议将村会会费用于另一法人的业务,委托人请求返还,二审判令返还约686万韩元,即请求额的大部分。

案件经过

案件概要

委托人是由村民组成的村会。前任代表(里长)在任期间未经会员大会决议,将村会会费用作与村会相互独立的农业合作法人的业务运营费,委托人遂请求返还。

争议焦点与判断

对方主张该农业合作法人也隶属于村会,且已在定期大会上获得决算追认。法院认为两者法人格和会计均相互独立,依章程,用于另一法人业务的支出须事先经理事会议和会员大会决议,仅凭事后追认并不充分。对于法人设立前支出的两笔小额款项,法院未纳入返还范围。

结果

二审变更一审判决,判令对方向委托人支付约686万韩元及迟延损害金,诉讼费用的80%由对方承担。

本文为个案结果,不保证类似案件获得相同结果。为保护当事人,部分事实已作概括处理。

咨询

请先告诉我们您目前的情况

留下咨询后,我们会在确认内容后告知咨询方式。如情况紧急,请致电1577-044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