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信息处理方针
施行日期: 网站上线日期(确定后填写)
安贤熙律师事务所(以下称"事务所")通过Laney服务提供网站、预约和咨询服务,为保护在此过程中收集的个人信息,制定并公开以下个人信息处理方针。
1. 收集的个人信息
2. 处理目的
为回应咨询和预约、告知咨询日程、运营并改进服务而处理个人信息。目的变更时会事先征得同意。
3. 保存与销毁
保存期限届满或处理目的达成后将及时销毁,电子文件以无法恢复的方式删除。委托案件的记录将依照相关法令和委任合同另行保管。
4. 向第三方提供
除法律有依据或本人同意的情况外,事务所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。
5. 委托处理
6. 跨境转移
为运营服务,个人信息可能被转移用于数据存储(Supabase Inc.,美国)和AI回复生成(Google LLC,美国)。转移项目为咨询与预约信息及对话内容,保存至委托合同终止时。
7. 用户的权利
用户可随时要求查阅、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、停止处理或撤回同意。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提出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
8. 消息接收
预约确认、日程变更等使用服务所需的消息可能在未另行同意的情况下发送。广告消息仅在您同意接收时发送,您可随时撤回同意。
9. Cookie的使用
我们使用运营服务所需的Cookie。您可以在浏览器设置中拒绝保存Cookie,但部分功能可能受到限制。
10. AI咨询说明
网站聊天咨询可能由AI回复。对话内容会发送至AI服务以生成回复,并作为咨询记录保存。AI的回复不构成法律意见,具体判断将在与律师的咨询中提供。
11. 安全保障措施
我们实施传输加密、存储数据加密、访问权限管理和数据库访问控制。
12. 个人信息保护联系方式
- 事务所: 安贤熙律师事务所
- 电话: 1577-0448
- 邮箱: ahn119pasan@gmail.com
- 地址: 江原特别自治道原州市万大路200-22 蓝塔301号
13. 权益受损的救济途径
-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: 118 / privacy.kisa.or.kr
-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: 1833-6972 / kopico.go.kr
- 大检察厅网络调查科: 1301 / spo.go.kr
- 警察厅网络调查局: 182 / ecrm.police.go.kr
14. 方针的变更
本方针自施行日期起适用,如有变更,将在施行7日前通过网站告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