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川地方法院原州支院 · 2022 · 一审
袋地所有人的通行权确认及排除妨碍请求被全部驳回
相邻袋地所有人要求在委托人土地上开辟新通道,法院认定已有可通行道路,请求全部被驳回。
案件经过
案件概要
委托人土地旁农地的所有人即对方,主张委托人过去曾承诺提供替代通道,请求确认其对委托人土地特定部分的通行权并清除树木和障碍物;作为备位请求,还请求确认对委托人已开辟道路的通行权。
律师的应对
委托人一方主张不存在该约定,对方一直自由通行委托人开辟的宽阔道路,今后也将容许其通行。
争议焦点与判断
法院认为,支持该约定的陈述或出自利害关系人,或多次反复,难以采信。法院还认为,邻地通行权仅在没有必要通道时才成立,旁边已有可供车辆通行的道路时,不能仅因更方便而要求开辟新通道。
结果
对方的主位请求和备位请求均被驳回,诉讼费用由对方负担。
本文为个案结果,不保证类似案件获得相同结果。为保护当事人,部分事实已作概括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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