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实刑,二审考虑到认罪及处分车辆等情节,改判罚金1,500万韩元
案件概要
委托人酒后驾车撞上中央隔离带,被以酒驾罪起诉。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实刑。所谓实刑,是指不附缓刑、必须实际服刑的刑罚。委托人认为量刑过重,提起上诉。
争议焦点
上诉理由只有一个,即一审量刑过重。由于对犯罪事实本身没有争议,本案焦点在于:在综合考量酒驾的危险性和对委托人有利的情节后,何种刑罚才算适当。
律师的应对
委托人一方以一审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。委托人承认全部过错,并为避免再次驾驶,处分了一直使用的家人名下车辆。上诉的主旨在于,这些防止再犯的努力应当在量刑中得到体现。
法院的判断
二审法院指出,事故使酒驾的危险成为现实等,明确表示其犯罪情节非常恶劣。同时,法院综合考虑了委托人认罪、为防止再犯处分车辆以及犯罪后的表现等多项量刑情节,认定一审选择有期徒刑的量刑过重、不当。
结果
二审撤销一审判决,改判罚金1,500万韩元。若不缴纳罚金,则按每日10万韩元折算期间送劳役场留置;法院还同时作出临时缴纳命令,要求在判决确定前先行缴纳与罚金相当的金额。
本案的意义
酒驾是会受到严厉处罚的犯罪,本案法院也认定其情节恶劣。不过,是否认错并采取处分车辆等防止再犯的具体措施,是二审量刑时实际会考虑的因素。
本文为个案结果,不保证类似案件获得相同结果。为保护当事人,部分事实已作概括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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