변호사 안현희 법률사무소변호사 안현희 법률사무소
春川地方法院 · 2022 · 二审

主张45年前的登记原因无效,一审二审均被驳回

对方以约45年前的土地登记系擅自处分所致为由请求恢复所有权,一审和二审均被驳回。

案件经过

案件概要

对方主张,数十年前其只出售了部分土地,但受托办理登记的事务所利用其留存的印章和文件,擅自处分了其余土地。据此,对方就其后经委托人家族、由委托人继承的土地,以恢复真实名义为由请求移转所有权登记。

争议焦点与判断

法院认为,已完成所有权移转登记的,即便对前所有人也推定基于合法原因取得,主张无效的一方应承担证明责任。对方没有具体证据支持其主张,登记约45年后才起诉,其间也未缴纳财产税等以所有人身份进行管理,法院据此未支持其请求。

结果

一审驳回了对方的请求,对方的上诉也被驳回。诉讼费用全部由对方负担。

本文为个案结果,不保证类似案件获得相同结果。为保护当事人,部分事实已作概括处理。

咨询

请先告诉我们您目前的情况

留下咨询后,我们会在确认内容后告知咨询方式。如情况紧急,请致电1577-044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