驳回"婚姻早已破裂"的主张,判令第三者赔偿精神抚慰金3千万韩元
在起诉配偶婚外情对象的案件中,法院驳回了"婚姻早已破裂"的主张,判令对方支付精神抚慰金3千万韩元。
尽管对方主张夫妻早已长期分居,法院仍认定其侵害了夫妻共同生活
案件概要
委托人与配偶维持合法婚姻已超过20年。后来委托人得知,对方明知其配偶已婚,仍与其配偶维持了约一年半的不正当关系。委托人就由此遭受的精神痛苦,起诉对方请求精神抚慰金。
争议焦点
与已婚者发生婚外情的第三者,可能因侵害夫妻共同生活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;但如果当时婚姻已破裂到无法挽回的程度,则可能不被认定责任。对方主张委托人夫妻已分居10年、婚姻早已破裂,还以事发后委托人的应对方式为由,主张本次请求属于权利滥用(超出正当范围行使权利)。本案焦点在于:婚姻是否已经破裂、请求是否构成权利滥用,以及抚慰金的金额。
律师的应对
委托人一方提交了证明婚姻关系和不正当关系的材料作为证据,主张对方明知存在婚姻仍维持关系,侵害了夫妻共同生活,据此请求精神抚慰金1亿韩元。针对对方"婚姻早已破裂"的主张,委托人一方始终坚持该主张缺乏依据。
法院的判断
法院认定对方明知其配偶已婚仍发生不正当关系,构成妨碍夫妻共同生活、侵害配偶权利的侵权行为。对于婚姻早已破裂的主张,法院认为仅凭对方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,未予采纳。对于权利滥用的主张,法院也认为仅凭所提出的情况,不能认定本次请求构成权利滥用。抚慰金金额则综合考虑了婚姻存续时间与家庭关系、不正当关系的起因、持续时间和程度,以及对婚姻关系造成的影响等因素确定。
结果
法院判令对方向委托人支付精神抚慰金3千万韩元,以及自不正当关系结束之日起的迟延损害金。其余请求被驳回,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70%、委托人承担30%,并附假执行宣告,判决确定前即可执行。
本案的意义
婚外情第三者常以"婚姻早已破裂"为由试图逃避责任。但如果没有充分证据支持,法院不会采纳这一主张。认真准备能够证明婚姻关系以及不正当关系持续时间和程度的材料,对于获得抚慰金认定十分重要。
本文为个案结果,不保证类似案件获得相同结果。为保护当事人,部分事实已作概括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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