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客个人重整:全租保证金与质权、小额保证金、清算价值
"办个人重整会不会失去全租或月租保证金?房东要我搬走怎么办?"这种担忧对没有自有住房的租客来说尤其大。先说结论:即使办理个人重整,也可以保住保证金继续居住。下面结合案例,说明租客个人重整中全租保证金(韩国特有的一次性大额租赁押金)如何处理。


对租客而言,保证金实际上就是财产
个人重整申请人中,相当多的人不是房主而是租客。此时出发点只有一个:全租保证金实际上就是自己的财产。因此在个人重整程序中,保证金也一定要被审查,并确定其保护范围。

必须了解的概念1:是否设定质权
如果办理过全租资金贷款,首先要确认是否设定了质权。
- 设定了质权的,银行对保证金享有优先权。
- 未设定质权的,本人有权直接收回保证金。
这一差别会让个人重整的办理方向完全不同。



必须了解的概念2:小额保证金属于免除财产
各地区规定的一定金额以内的小额保证金是受保护的钱。例如按釜山标准,约2,800万韩元以内不计入清算价值。也就是说,这部分金额不必反映在清偿中。标准金额因地区而异,需要确认自己居住地的标准。

必须了解的概念3:清算价值
清算价值是个人重整中最重要的概念,指的是出售自己所有财产时的价值。如果是租客,计算很简单:保证金减去小额保证金后的金额就是清算价值。
例如保证金为1亿韩元、小额保证金为2,800万韩元时,清算价值约为7,200万韩元。

案例计算:清偿总额低于清算价值时
这是一位个体经营者的案例。
每月清偿120万韩元、连续36个月,清偿总额约为4,300万韩元。但清算价值为7,200万韩元,于是出现清偿总额达不到清算价值的问题。

这种情况下有三种选择。
- 将清偿期限从36个月延长到60个月。
- 提高每月清偿额。
- 调整财产价值的计算方式,使清偿总额达到或超过清算价值。
经过这样的调整,就可以在保留保证金的同时办理个人重整。

房东会知道我办理个人重整吗
这是很多人担心的问题。出租人不是债权人,因此不属于个人重整程序的通知对象。所以从程序上说,房东不会被告知您办理个人重整的事实。

银行会拿走保证金吗
这取决于是否设定了质权。没有质权的,银行只是普通债权人,个人重整开始后不能对保证金进行追收。有质权的,需要另行研究保证金如何处理。

总结
- 个人重整期间也可以保留保证金继续居住。
- 小额保证金是不计入清算价值的受保护金额。
- 是否有质权决定办理方向,关键是让清偿总额与清算价值相匹配。

个人重整不只是减少债务,而是帮助您在守住住所的同时重新站起来的制度。作为租客,只要正确利用这一制度,就能保住保证金、减少债务、稳定生活。
如果符合以下情况,与其独自判断,不如在咨询中一起确认计算。
- 有全租贷款的
- 保证金在5,000万韩元以上的
- 不清楚是否设定了质权的
- 清偿金额算出来过高的
最后审阅日期:2026-10-19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信息,具体判断将通过咨询为您说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