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有收入,就有出路
个人重整是指因债务过重而处于支付不能或有此风险的个人,将每月收入中扣除生活费后的余额用于清偿3至5年,剩余债务即可获得免责的程序。无担保债务5亿韩元、担保债务10亿韩元以下者可以申请。
无需债权人同意即可调整本金,包括民间借贷和保证债务在内的大部分债务均属调整对象,并可中止工资扣押和不动产强制拍卖。上班族、个体户、自由职业者、日结工即使没有逾期也可以申请。
安贤熙律师事务所于2021年在大韩律师协会登记破产重整为专业领域,此后一直在原州处理重整与破产案件。
个人重整主要业务
01 个人再生制度
个人再生是指陷入财务困境、面临破产的个人债务人,在法院监督下对债务进行调整的程序。该制度自2004年9月23日起施行,目的是调整债务人与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法律关系,在使债务人得以重整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。 处于支付不能状态或有支付不能之虞的债务人,以月收入扣除生活费后的余额,在三年至五年内进行清偿,其余债务可获免责。与一般再生不同,本程序无需债权人表决,由法院裁定认可后推进。 安贤熙律师于2021年在大韩律师协会登记为倒产(破产·重整)领域专门律师。咨询阶段我们会一并确认债务总额、有无担保及收入结构,先行判断个人再生、个人破产、一般再生中哪一程序更为合适。认可与否及清偿金额由法院根据个案裁量,因此我们不会预先断言结果,而是先说明要件是否满足以及可预见的争点。
02 个人再生申请资格
个人再生适用于无担保债务不超过5亿韩元、有担保债务不超过10亿韩元,且今后有可能持续或反复取得收入的个人债务人。两项上限中只要有一项被突破,就需要转而考虑一般再生程序。 收入形式不受限制。上班族、个体经营者、自由职业者、兼职人员、日结工,只要能认定收入具有反复性,均属申请对象。即使尚未发生逾期,只要存在支付不能之虞,也可以提出申请。 咨询时,我们会先将债务区分为无担保与有担保,核对是否超过上限,并一同梳理可用哪些材料证明近期收入的持续性。资格判断取决于实际提交的材料,因此在核实之前,我们不会对能否申请下定论。
03 清偿期间与免责
个人再生的清偿金额,以月收入扣除生活费后的余额为基准确定。按照清偿计划在三至五年内缴纳该金额,计划全部履行完毕后,剩余债务可获免责。 清偿金额与期间因个案而异,取决于收入、抚养家属人数以及所持财产的清算价值。租税、罚金、抚养费等法律规定的部分债权不在免责范围内,因此在启动程序前先确认哪些债务会留存更为稳妥。 我们会在咨询阶段结合生活费扣除标准与清算价值,先勾勒出清偿计划的大致形态,再共同判断在该条件下能否坚持到底。最终的认可与免责,属于法院的裁量事项。
04 应对扣押与催收
申请个人再生时,可一并向法院申请禁止命令与中止命令。命令一经作出,工资扣押、存款扣押、不动产强制拍卖等债权人的个别执行即告停止,债权人的直接催收也受到限制。 但需注意,实行担保权的拍卖,即使在个人再生获得认可裁定后仍可能继续推进。若涉及设有担保的不动产或车辆,须在最初阶段予以确认;当有担保债务占比较大时,一般再生有时更为合适。 我们会在咨询中逐项列出目前正在进行的执行程序,区分哪些属于可中止的对象、哪些不属于。命令能否作出及作出时点由法院判断,因此我们不承诺时间,而是专注于尽快备齐申请材料。
05 资格维持与财产保有
个人再生程序不伴随破产宣告。因此,随破产宣告而来的公法上、私法上的资格限制并不适用,公务员、教师、医生、企业高管等可在保留职务与资格的情况下推进程序。 财产也不会被处分。破产是将财产变价后分配给债权人的程序,而个人再生则以收入进行清偿,因此可以保住住所与生活基础。不过,所持财产的清算价值会计入清偿金额的核算,财产越多,清偿额也随之提高。 咨询时,我们会一并确认当事人所任职位是否受资格限制、所持财产将如何影响清偿金额,并比较哪一程序造成的损失更小。
06 可调整债务的范围
在个人再生中,不仅银行贷款和信用卡欠款,私人借贷、向熟人的借款以及保证债务,均纳入调整范围。不能单独把某个债权人排除在外,凡当事人所知的债务都必须完整记载于债权人目录之中。 与一般再生不同,债权人表决并非要件。法院一旦认可清偿计划,无论债权人是否同意,都将按该计划进行清偿。但租税、罚金、因故意侵权行为产生的损害赔偿债权等法律规定的部分债权,不属免责范围而继续存续。 我们会在受理初期与当事人共同编制债权人目录,核查有无遗漏。目录遗漏会影响后续整个程序,因此这是起步阶段我们投入最多精力的环节。
办理流程
- 1
咨询与债务诊断
先确定适用哪一程序
将债务总额区分为无担保与有担保,核对是否超出个人再生的上限,并结合收入的持续性、抚养家属与所持财产,估算可支配收入的大致数额。 是否存在正在进行的扣押或诉讼,也在此阶段一并查明。诊断结果将决定案件走向个人再生、个人破产还是一般再生。
- 2
材料准备与申请受理
债权人目录与清偿计划案
收集收入材料、财产材料及各债权人的债务明细,编制债权人目录与清偿计划案,向管辖法院提交。目录中遗漏的债务会影响后续整个程序,因此本阶段最为耗力。 提交的同时申请禁止命令与中止命令,研究能否止住正在进行的扣押与催收。
- 3
开始裁定与债权确定
法院审理与债权人异议
法院审理所提交的材料,决定是否开始程序,必要时要求补正或对债务人进行询问。作出开始裁定后即通知债权人,债权人可就债权金额或清偿计划提出异议。 收到异议时,我们以证据材料予以回应,并在必要范围内修改清偿计划案。
- 4
清偿计划认可与免责
认可后的三至五年
法院认可清偿计划后,即依计划在三至五年内缴纳既定金额。在此期间,债权人的个别催收被纳入计划之中。 清偿全部履行完毕后向法院申请免责,取得免责裁定即可免除对免责范围内债务的责任。是否准予免责,由法院依个案情况裁量。
适合以下情况
有持续收入的人
上班族、个体经营者、自由职业者、兼职及日薪工人,只要被认定有反复性收入即可申请。
债务在法定上限以内的人
无担保债务5亿韩元、有担保债务10亿韩元以下时可以申请。任何一项超出,则考虑一般回生。
尚未逾期的人
即使尚未逾期,只要存在支付不能的风险也可以申请。
常见问题
申请个人再生后需要等多久?
提交申请后,法院会审查材料决定是否开始程序,经债权调查后认可清偿计划。这一段所需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工作情况、提交材料的完备程度以及补正要求往返的次数,无法事先断言。三至五年的清偿期间是在认可之后才开始的,因此认可前的时间与清偿期间应分开计算。材料自始越齐备,前半段就越短。
因炒股或赌博产生的债务也能办理个人再生吗?
债务因何产生,本身并不会阻断申请。但若有隐匿财产、意在损害债权人,或申请缺乏诚实性的情形,法院可能不予受理开始申请。因此,涉及投资亏损或赌博的案件,越是要用材料说明何时、有多少钱、流向何处。与其隐瞒推进,不如先行披露并加以说明,这样更为稳妥。
个人再生进行期间可以刷卡或贷款吗?
信用卡通常在逾期与开始裁定的过程中被停用,实际上难以继续使用。也不建议另行申请贷款。在履行清偿计划期间新产生的债务不在本程序的调整范围内,会原样留存;若因新债务而无力缴纳清偿金,程序本身就会动摇。程序进行中如遇需要大额资金的情况,请勿自行处置,先与我们沟通。
清偿途中经济困难该怎么办?
清偿金拖欠可能导致程序被废止。但如果收入减少、抚养情况变化等,与制定计划时的状况已有不同,则可申请变更清偿计划,调整金额或期间。此外,在符合法律规定要件的情况下,即使未能完成全部清偿,法院也有可能作出免责裁定。无论走哪条路,越早在拖欠累积之前沟通,可选的余地就越大。
法院发来补正通知,是要驳回吗?
补正通知意味着法院希望进一步核实材料,其本身并非驳回通知。常见的询问事项包括收入或财产流水中说明不足之处、债权人目录与实际债务之间的差异等。但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,申请可能被驳回或程序被废止,因此收到后请立即与我们联系。我们会先与您一起读懂对方在问什么、为什么问。
办理个人再生,单位会知道吗?
法院没有将个人再生申请事实通知工作单位的程序。但若公司本身是预支款或借款的债权人,则与其他债权人一样会收到通知。如果工资已被扣押、公司已然知悉,那么在中止扣押的过程中,法院文书可能送达公司。证明收入需要在职相关材料,但仅凭开具这些材料本身,并不会暴露事由。
我获得免责后,为我担保的人怎么办?
债务人通过个人再生或破产获得免责,并不意味着保证人的责任随之消灭。债权人可就余额向保证人主张,保证人代为清偿后,则对债务人取得求偿权。因此,若有家人或熟人为债务提供了保证,在启动程序前先与其沟通更为稳妥。咨询时我们会将涉及保证债务的部分单独标出并加以整理。
需要我本人到法院出席吗?
程序中的大部分环节以书面方式推进,但法院讯问债务人或召开债权人会议时,会出现需要本人出席的庭期。各法院的做法不同,同一法院内也因案而异,因此受理后我们会依该法院的标准予以说明。一旦确定出席日期,我们会事先梳理该场合会问什么、如何作答,并与您共同准备。
办理前注意事项
不予免责的债务
税款、罚金、抚养费等法律规定的部分债权不在免责范围内。请先确认哪些债务会保留。
债权人名单不得遗漏
所有已知债务都必须列入债权人名单,不能只排除某个债权人。
还款期间的新债务与逾期
还款期间产生的债务不会被调整,若拖欠还款,程序可能被废止。
